项目编号 2016-0127749-JLSH-0002382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3-25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01 16:30:00.0
1.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银行信息表》等文件模板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搜索相关公告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 5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128招标文件”。 3.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4-15 08: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20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12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韩雪冬
电话: 0432-63983252 传真: 0432-63983706
邮箱: jh_zbfs2@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2 2120 0900 0000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