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南热源厂(一期)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2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
2.3 招标(业主)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网上报名通过后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原件)、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确认。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也可持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原件)、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有关证件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网上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14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肖先生
电 话: 0416-238701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