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灵武市城区
3.5 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建设信用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招标控制价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控制价发布当日),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收款单位: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开户银行:宁夏建行灵武分行;账户:64001270100050006837-0002;金额:90000元;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信用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的缴纳依据灵武市人民政府灵政发【2015】116号文件。投标人缴费后持预交建设信用保证金进账单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处换取预交建设信用保证金收据(过期不予换取收据)(地址: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6836)。投标单位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后,应当全程参加招投标,严禁中途退出。否则,不予退还建设信用保证金。
3.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7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开标前,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诚实守信,遵规守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中标企业进驻前,项目单位要与中标企业法人约谈,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对出现人证不符、非法转包、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问题的,一经核实终止合同,将参与围标、串标、挂靠企业清出本地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
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7805195,7805196。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工程所在地(灵武市)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等相关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有图纸,报名后自行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7.3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灵武市供暖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995049608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银川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供暖公司
地 址:灵武市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189950496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65号金海明月花园19号综合楼
联 系 人:何志峰
电 话:0951-5557633
电 子 邮 件:fhgjnxfgs@163.com
201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