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下午17:00整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单位: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1
CHDT410/13-ZB-0101
4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物资采购
2001
10
2
CHDT410/13-ZB-0102
3、4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
2001
10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zhanglingchen@chdt.com.cn,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5月,具体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名 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作敏、颜祖器 联 系 人:黄 凯
电 话:0591-26786871、0591-26786895 电 话: 010-83565836
邮 箱:2038551058@qq.com、hdkmwzb@163.com 邮 箱:huangkai@chdt.com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