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5112016041548302
本招标项目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惠安廉租房改造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本发改发【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东明街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CA锁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lnzb.cn/ 本次招标只接受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年5月11日至 2016年5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9时00分 ,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观音阁街道办事处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
联系人:王建权
联系电话:024-476027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河福湾小区170-1号
邮政编码:117100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024-46823819
电子邮箱:lncxzb@163.com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