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自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8日至2016年05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6年06月07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 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