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招标编号:HDLW-SCZB-2016-04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6日至2016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或在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市北四公里)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确认通知(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发邮件(nxlwzdp@163.com)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楼计划经营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北四公里
邮 编:750400
联 系 人:周大鹏
电 话:0951-5082126
电子邮件:nxlwzdp@163.com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