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电站7号炉预热器更新工程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电站7号炉预热器更新工程
2.3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近三年业绩证明,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2日09时30分整。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联系电话: 0431-85123365
联 系 人: 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账号:4200222409200014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8804
电子邮件: 1770744718@qq.com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