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飞汽车动力厂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到位。
2.1项目名称: 哈飞汽车动力厂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zxzb.com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登记。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6.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长宝
电 话: 0451-58582330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51-82362805-8105
日 期: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