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2016ZFCG030
项目名称:江山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除尘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5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18幢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15:00时。
投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15:00时。
投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28000.00),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江山农商银行城关支行,账号:201000115040655,咨询电话:0570-497457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23时59分59秒。
六、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殡仪馆 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龙彪 联系人:毛丽芳
联系电话:0570-4211868 联系电话:0570-4974576,13867009176
地点:江山市殡仪馆 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118幢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