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关于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40MW 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特种设备(阀门、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补偿器等)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同时应具有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生产注册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四台(含四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宿志田 姜海宏 联系电话:0482-3995210 0471-622662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101室
联系人:牛 宁 联系电话:0471-6537863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C
板式换热机组
15套
具体生产计划及到货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机组交货(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甲方购货清单交货,并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
5:3:1:1
500
注: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