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一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一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现场
招标编号: HYHAYK2016-033
服务地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脱硫、脱硝、除尘或超低排放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7月9日08:30至2016年7月13日 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汇至开户银行:建行山东省济南市济东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山东省济南市济东支行
账号:37001 61555 20501 50696
4.3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 09:00
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山东省济南市济东支行
账 号:37001 61555 20501 50696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伟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霄峰
联系电话: 0531-82661997、15866621133
传真: 0531-82667209
邮箱: hyhasx@163.com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
邮 编:250000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