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华鼎招2016-188-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乐亭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乐发改招标核【2016】14号
招标项目编码:华鼎招2016-188-1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乐亭县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2016】1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招标核【2016】14号,招标人为乐亭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乐亭县西外环路东侧,永安路西侧,景乐西街和腾飞西街之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月 2 日至 2016 年 8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要求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包括:
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制造(生产)、安装维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6.付款方式:
6.1到货并安装竣工付合同总价的50%;
6.2运行一个采暖期付合同总价的30 %;
6.3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付合同总价的10%;
6.4第三个采暖期结束后付合同总价的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亭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乐亭县永安南路108号
联系人:严冰 电话:15533159959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大街436号(原16号)
联系人:李亚涛 电话:0315-5138618
邮箱:4701235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乐亭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亚涛
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大街436号(原16号)
邮编:
064000
电话:
0315-5138618
传真:
0315-5138618
电子邮件:
470123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