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聚华锅炉房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南区域。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301室。
(3)投标人必须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3)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6年8月 30日 14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8月 30日 14 时 3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淄博路204号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常庆华 ;
电话: 0546-8710560 ;
电子邮箱: 280689481@qq.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楼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王芳 ;
电话: 0546-8798191 ;
电子邮箱: sljlzbdl@163.com 。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0546-8552372)。
13. 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