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管理处。
2.1项目地点:张涿高速张家口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制造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C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前款制造商投标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5.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5.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日9:0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张家口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东小庄镇郭庄村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 编:075600
邮政编码:050011
联系人:安东朝 刘向华
联 系 人:袁贺 王猛
电 话:0313-6726797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3-6726797
传 真:0311-862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