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锅炉等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所需锅炉等供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830-2503-1710-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锅炉等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其他工业锅炉-A(打包物资) 72.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0月30日,北京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有供应及安装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货物(锅炉)的类似业绩。
6.3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锅炉制造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制造商授权及锅炉制造单位的锅炉制造许可证。
6.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需提供经生产商确认的承诺书(代理商和生产商同时签字盖章),承诺书主要内容为:合同须经过生产商确认,中标单位如出现违约,生产商连带责任一并处理。
6.5 评标办法中的否决条款指锅炉生产厂家及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
6.6 评标办法中的否决条款指锅炉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0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9月14日10时至2016年09月21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开标大厅。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10日09:00时前与邓海韵、陈登凯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海容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请以U盘形式提供技术、商务标书扫描电子版、excel报价电子版,同投标保证底单一同密封递交,纸质标书一同递交。不按照前附表要求封装。excel版料表报价电子版格式按下载的料表填报,只允许填写价格,不允许改变任何格式和内容,如果更改了格式或内容,影响评标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2、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招标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资审项目(评标标准)中的否决项为否决条款,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否决投标。3、最终得分一致的以商务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商务报价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靠前,注册资金一致的业绩高的排名靠前。4、标书费和保证金必须在线支付至中金系统,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由于涉及增值税发票问题,标书费一旦付出无法退回,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5、因业务较多,开标期间不便接电话,问题咨询请发邮件。如无人接听,即在开标中,请勿频繁拨打。6、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招标编号+技术(商务)标书+单位名称。7、请在商务标书中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8、 支付问及标书费下载等操作问题请咨询网站电话4008198786。。
21.其他重要要求:一、质量标准本招标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验收规范、标准、相关设备国家标准,要求为原厂合格设备。二、设备安装 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认可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安装费(包括管道铺设附件、保温材料等)全部包含在设备费中。 2、安装队伍必须有专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总负责。 3、验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三、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须对因投标设备试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2、质保期 本项目的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对因设备设计、安装工艺、材料、产品质量和部件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均由中标方承担。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售后服务 1、中标方负责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符合安装和调试的前提下,中标方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将设备安装完毕并且保证按照合同要求,配置无误,系统能正常工作。 2、投标人在质保期间,应免费处理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维护保养,质保期可根据自身实力做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 3、投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并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4、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同时提供质保期满的服务承诺。五、工期及付款 1、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照因逾期交货而造成加油站的经营量损失金额计算。六、服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中标人须按中标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2、若合同到期后,乙方价格未发生变动,则该合同顺延,直至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为止。七、备货要求 1. 乙方在北京必须设有库房,无论何时至少有2个站的备货,每个季度给甲方发库存照片,备货上放上“北京石油备货”的牌子。 八、履约保证 1.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5万元整作为长期履约保证金,该长期履约保证金待双方终止合作且最后一笔合作业务质保期满、各方无异议后甲方退还乙方,无利息。九、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邓海韵
电话:01059963348
电子邮箱:wzdenghy@sinopec.com
联系人:陈登凯
电话:01059963345
电子邮箱:wzchendk@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李海容
电话:6700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