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合一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提供截图,并盖章)。
4.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经历。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免税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可免提供。
6.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接受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7:30时前;
接受材料地址:海口市青年路8号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802室。
咨询电话:18976054418联系人:谢运智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 | |||
企业性质 | 企业资质 | ||
法人代表 | 注册地址 | ||
公司电话 | 公司传真 |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资料 名称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打钩) | |
2、资质材料 | |||
3、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表 | |||
4、业绩资料 | |||
5、信用记录等材料 | |||
6、其他资料 | |||
备注 | 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永不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