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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两院环境检测供应商遴选项目询价公告 (编号:2023-JQ62-F4008)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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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10-26 11:24
浏览次数: 3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南北两院环境检测供应商遴选项目询价公告

(编号:2023-JQ62-F40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南北两院环境检测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F4008

三、项目概况:

我院南北两院现主要排污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和天然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类别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结合地方环保部门及排污许可证证后执行自行监测要求,需定期对锅炉烟气、污水站臭气、污水站污水等各类指标开展自行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需遴选一家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公司对我院南北两院自行监测及排污许可证证后执行工作进行服务检测。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南北两院环境检测

供应商遴选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陕西省宝鸡市

金台区

合同签订后1年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北院环境检测明细清单报价

序号

项目

类型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次(项)数

预算

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1

污水

污水站总排口

PH值检测设备1台(技术要求:精度0.01个PH单元,具有温度补偿功能,检测范围0—14)

12h/次

1

4000

4000

2

COD、悬浮物

1周/次

52

300

15600

3

粪大肠菌群

1月/次

12

300

3600

4

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挥发酚、总氰化物

1季度/次

4

1000

4000

5

废气有组织排放

锅炉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1年/次

1

2000

2000

6

氮氧化物

1月/次

12

1000

12000

7

污水站臭气排放口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1季度/次

4

2000

8000

8

废气无组织在排放

污水站周界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1季度/次

4

2000

8000

9

噪声

医院四周

等效A声级

1季度/次

4

1000

4000

10

排污许可证证后执行

季报、年报排污许可证变更等事项

/

1

5000

5000

11

陕西省平台数据填报

陕西省污染源平台数据填报

/


/

/

12

污水站运行咨询费用

流量计、数采仪等设备维护及污水站运行异常技术指导等

/


/

/

合 计:

66200.00

注:该费用为pH计采购+锅炉1用1备运行年度总监测费用

南院环境检测明细清单报价

序号

项目 类别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次(项)数

预算

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1

污水

污水站总排口

PH值检测设备1台(技术要求:精度0.01个PH单元,具有温度补偿功能,检测范围0—14)

12h/次

1

4000

4000

2

COD、悬浮物

1周/次

52

300

15600

3

粪大肠菌群

1月/次

12

300

3600

4

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挥发酚、总氰化物、结核杆菌

1季度/次

4

1200

4800

5

废气有组织排放

锅炉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1年/次

1

2000

2000

6

氮氧化物

1月/次

12

1000

12000

7

废气无组织在排放

污水站周界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1季度/次

4

2000

8000

8

噪声

医院四周

等效A声级

1季度/次

4

1000

4000

9

排污许可证证后执行

季报、年报排污许可证变更等事项

/

1

5000

5000

10

陕西省平台数据填报

陕西省污染源平台数据填报

/


/

/

11

污水站运行咨询费用

流量计、数采仪等设备维护及污水站运行异常技术指导等

/


/

/

合 计:

59000.00

注:该费用为pH计采购+锅炉1用1备运行年度总监测费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2.52万元 ;

3.最高限价: 12.52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能力范围覆盖此项目所有检测因子。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3 年 10月 26 日至 11月 1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能力范围覆盖此项目所有检测因子。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935354280@qq.com 。

(四)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1月 2 日9:00至10:00 。

(二)踏勘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联系人: 韩佳兴 。

(四)联系电话: 13572000403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查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是否参与踏勘由报价人自行决定,由于未参与踏勘造成的对基本现状了解不全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查中报价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招标人在勘查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书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报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现场勘查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现场勘查授权委托书。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917-8957171

移动电话: 13991731699 17829478877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崔干事

办公电话: 0917-8957040

移动电话: 1860296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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