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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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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11-30 10:36
浏览次数: 2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西安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29 18:02:08

项目编号:ZY23-XA410-FW1339-1

开标时间:2023-12-21 09:00:00

标段编号:ZY23-XA410-FW1339-1

标段名称:西安庆港卤阳湖公司、乌审旗公司、欣达公司、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公告详情西安庆港卤阳湖公司、乌审旗公司、欣达公司、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410-FW13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庆港卤阳湖公司、乌审旗公司、欣达公司、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西安庆港洁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庆港洁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卤阳湖公司、乌审旗公司及欣达公司、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所属14座轻烃厂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信息。环境监测过程及报告编制需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等要求,并依法公开监测结果。预估总金额105.456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西安庆港卤阳湖公司、乌审旗公司、欣达公司、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量。

标段

所属单位

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量

费用

(万元)

第一标段

欣达公司

1.有组织废气:2次/年(烟尘、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监测位置导热油炉(加热炉)、火炬;

2.无组织废气:2次/年(非甲烷总烃、H2S),监测位置上风向1点,下风向3点;

3.水质检测:每季度监测1次,PH、COD、BOD5、氨氮、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悬浮物,监测位置2个点(废水排放口);水源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地下水监测;

每季度监测1次,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位置1个点(生活污水);

4.噪声:每季度监测2次,(昼夜各一次),监测位置4个点(厂界四周);

5.土壤:2次/年(石油烃),监测位置导热油炉(加热炉)、储罐外围;

6.环境敏感区VOCs监测,每季度1次。

34.82

第二标段

延庆分公司

靖安分公司

姬联公司

宁夏庆港公司

1.有组织废气:2次/年(烟尘、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监测位置导热油炉(加热炉)、火炬;

2.无组织废气:2次/年(非甲烷总烃、H2S),监测位置上风向1点,下风向3点;

3.水质检测:每季度监测1次,PH、COD、BOD5、氨氮、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悬浮物,监测位置2个点(废水排放口);水源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地下水监测;

每季度监测1次,石油类、挥发酚,监测位置1个点(生活污水);

4.噪声:每季度监测2次,(昼夜各一次),监测位置4个点(厂界四周);

5.土壤:2次/年(石油烃),监测位置导热油炉(加热炉)、储罐外围;

6.环境敏感区VOCs监测,每季度1次。


第三标段

卤阳湖公司

1.有组织废气:1次/年(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4次/年,监测位置为锅炉、导热油炉排气筒;12次/年 氮氧化物,监测位置为锅炉、导热油炉排气筒;2次/年 H2S、恶臭污染物检测,监测位置为CO2排气筒;

2.无组织废气:4次/年(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上风向1点,下风向3点;

3.废水:4次/年(pH、COD、氨氮、BOD5、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挥发酚、硫化物),监测位置为总排口;

4.噪声:4次/年,厂界四周4点(昼夜各一次)。

5.地下水:2次/年(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砷、六价铬)。

9.42

第四标段

乌审旗公司

1.有组织废气:4次/年,(烟尘、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监测位置为导热油炉;

2.无组织废气:4次/年(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氨气、H2S、臭气浓度、苯并芘)。监测位置上风向1点、下风向3点,管件密封件4个点,储罐周边4个点;

3.废水:(1)PH、总氮、挥发酚、SS、总磷、硫化物、石油类 12次/年;(2)COD、氨氮 52次/年;(3)BOD5 2次/年;(4)氟化物、总有机碳、甲苯、乙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总钒、总氰化物 4次/年;

4.地下水:PH、总硬度、挥发性酚类、氨氮、硫化物、汞、苯、甲苯,半年一次;

5.厂界噪声:每季度监测2次,(昼夜各一次)。

26.4

注:1.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及其他文件中均未作出要求,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点位设置的原则和方法参照H 2.1、HJ 2.2、HJ/T 2.3、HJ 2.4、HJ 610等规定。各类环境影响监测点位设置按照HJ/T 91、HJ/T 164、HJ 442、HJ/T 194、HJ/T 166等执行。若无该监测点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2.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专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发生的取样费、住宿费、交通费、外协费、餐饮费、资料装订、复印、打印、车辆配属等费用,以及发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为欣达公司所属7座轻烃厂环境质量监测;二标段为延庆分公司、靖安分公司、姬联公司、宁夏庆港公司所属7座轻烃厂;三标段为卤阳湖公司环境质量监测;四标段为乌审旗公司环境质量监测。预估总金额105.456万元(含税)。其中一标段为34.82万元(含税);二标段为34.82万元(含税);三标段为9.42万元(含税);四标段为26.4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监测能力需包含本项目所有监测类别(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相关附表影印件)

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对应税务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7其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原因,与长庆油田公司发生纠纷且进入司法程序,给长庆油田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有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列入禁入或清退等违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约违规诉讼情况。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不良记录,同时必须承诺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不会发生拖欠工资事件。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 黑名单 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 投标人用户手册 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 通知公告栏目 的 操作指南 中 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即可下载 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6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庆港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渤星

联系电话:13572472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李将 耿鹏

联系电话:029-68934549

电子邮箱:lijiang_nw@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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