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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银都项目处锅炉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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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1-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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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银都项目处锅炉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银都项目处锅炉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WYZXGKZB-001),招标人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资金来自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银都项目处锅炉房(总面积182平方米,共一层)改造为洗衣房,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基础、管道设备、门窗拆除,地砖、集成吊顶的安装,上下水改造,屋顶防水,电路布线等工作内容。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24.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结算以审计决算为准。

1.3工期:45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质保期:防水保修五年,其他装修保修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县南溪南路138号。

1.6 标段划分情况及中标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份额:100%,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相同时,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商务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区外入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查询为准)或具进疆备案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1.4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1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

1.4.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1.4.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

1.4.4其他证明文件。

1.5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业绩要求:2021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至少一项,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表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装修改造)的业绩至少一项。

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提供不全者,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注: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自行出具的财务报告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损益表等),本年度新成立的可不提供。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3被责令停业的;

5.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

5.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0日,每日11: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3.2购买电子版标书:请联系刘雪菲(联系电话:18999263707)获取电子版《投标报名表》。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不接受现金(分两笔提交),不接受个人转账,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300201162920001800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4.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后街24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4投标保证金:2500元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哈密南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雪菲 电 话:18999263707 电子邮箱:8960889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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