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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003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2024-JQXSCD-F10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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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04-1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3-2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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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1020003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发包,发包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1020003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重庆市。

新建专业配套用房57347平方米,完善水电气、安全防护、道路场坪等附属设施,估算总投资39,343万元。

2.3招标范围:

中标人需根据国家、军队、行业和项目所在地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质量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桩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铝合金结构、土壤、强夯、装饰装修、土钉网喷边坡、重力式挡土墙、消防、防雷、锅炉等质量检测工作。

2.4服务周期:暂定30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施工周期和国家检测取样规范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取优惠率报价,不超过100%的优惠率均视为有效报价。

2.6中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确定中标人。

经公示完成后,原则上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确定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评标专家存在倾向性评审的,其倾向性评审的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其他:若上级出台新的工程发包相关规定,此次招标内容和结果与上级要求不符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活动,废止招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2.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外地检测机构进渝承接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当到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2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关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在该投标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复印件。

3.3检测人员要求:

本项目检测人员需取得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取样、见证、检测等主要岗位人员配置数量和资格应符合国家、军队、行业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定,且在本单位已连续缴纳6个月养老保险。

3.4近5年内(自开标当日前推5年)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含已签订合同正在实施的业绩)。

4.其它要求

4.1财务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4.2信誉要求: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军建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存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⑦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4.3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经理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

4.4其它要求:

承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与原件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包括隐瞒);若评标过程中被查实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予以招标人审查,若查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下发的《委托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承担军/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配合招标人按《方案》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方案》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及《第三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国家、军队、项目所在地既有相关政策法规及履约期间发包人上级和本级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情况,按优惠率进行报价(须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xx.xx%)。投标人所报优惠率为本次招标范围所有费用的承诺下浮系数。

6.合同价格

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公布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综合要素价格》(2023年版)明确检测项目单价。最终结算检测费用 = 实际工作量×检测项目单价×(1-中标优惠率)。如果当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没有相应取费标准的,招标人现场项目部就缺漏的检测项,在当地调研不低于3家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费用,按中标优惠率下浮。

7.投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将在评标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应当在2024年4月17日10时0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9.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样式。中标人应于中标后10日内完成履约担保缴纳,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银行保函办理的,可先行银行汇款缴纳,银行保函办理完成后无息退回银行汇款。

10.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0.1报名时间及方式: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前报名,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详细地址请电话咨询)现场报名。招标人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投标人因故无法现场报名的,电话咨询邮寄报名具体要求。

10.2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1.招标投标监督

入围企业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勤保障部队军/事设施建设局;联系电话:027-59561772。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7。

1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028-67784274、13125051101

魏助理 028-67784274、17781484018

传 真:028-6778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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