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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04-2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4-16 10:57
浏览次数: 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关于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405039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五)项目需求:

为持续做好公司锅炉废气、灶台油烟、厂区大气、污水排放等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监测工作,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航食)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期为我公司进行上述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
1. 检测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具有检测锅炉烟气排放、厂区环境空气、灶台油烟气体、污水排放等数据检测的能力,并具有从事该行业三年以上经验。
2. 工作服务地址: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东区,地址: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及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西区,地址:北京首都机场机场西路06号。
3. 主要工作内容:承包单位负责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东、西)2个厂区的3个锅炉废气排放口、17个油烟废气排放口、2个厂区大气、2个污水排放口等位置按照要求频次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按照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具体项目及频次检测详见附件。
4. 项目检测服务期限:预计合同期限2024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
5.参与方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从业时间应不少于3年。)。(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具有检测锅炉烟气排放、厂区环境空气、灶台油烟气体、污水排放等数据检测的能力,并具有从事该行业三年以上经验。(六)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最新版)。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从业时间应不少于3年。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3.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5.具有检测锅炉烟气排放、厂区环境空气、灶台油烟气体、污水排放等数据检测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材料(成交/中选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其他能证明相关材料等)6.以上材料需按要求提供,且每页加盖公章,每项材料均需单独扫描成一份PDF。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____)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赵庆龙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37
联系人电子邮箱:qinglong.zhao@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 未在采购管理平台拥有账号的新注册的供应商,请务必注意注册时间,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审核时间约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二)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 供应商中选后,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准入材料,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
(四) 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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