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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O 模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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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5-05-31
最后更新: 2025-04-29 16:27
浏览次数: 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7071900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市所属行业:农业

衡水市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O 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O 模式)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招标核字(2025)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O 模式) 2.2 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徐家庄乡西午村 2.3 建设内容: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建筑面积为12480平方米。建设内容概况包括:建设一栋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主要材料设备包含温室土建(独立基础、砖墙、湿帘池、营养液池、排水沟等)、主体骨架(热镀锌轻钢结构,含桁架、钢柱、人字梁、天沟)、覆盖材料(顶部 5mm 钢化玻璃,南北4+9+6中空钢化玻璃,东西及隔断5+6+5 中空钢化玻璃,配套铝合金型材及密封件)、温室门(断桥铝平开门 13套,电动卷帘门2套)、顶开窗系统共375套、内循环风机共40套、湿帘风机降温系统(轴流风机共53 套,湿帘系统294㎡)、屋面排水系统(排水管材及管件)、温室计算机控制系统等。附属区域包含锅炉及设备房停车场、研学区、道路等设施;其它配套设施包含园区亮化及配套等。 2.4 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期共125天;运营期限:10年 。 2.5 建设方式:项目采用EPC+O施工、设计、采购、运营总承包模式。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同时中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项目后续运营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700万元温室大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5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可以作为运营方或者中标单位成立运营公司来进行项目运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30 09:00 至 2025-05-09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张丽宁 ,联系电话: 0318-237563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陈月鑫 1507681220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冀州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数智工厂项目一期智能连栋玻璃温室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O 模式)投标人/供应商1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路地址: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589号
邮编:053500邮编:053000
联系人:尚悦存联系人:张丽宁
电话:0318-8613211电话:0318-237563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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