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二号机组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5927,招标人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二号机组日常维护全部工作内容,包括:
一、二号机组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一次(储能调频系统、220KV升压站设备维护工作)、灰硫专业、化学专业单元制系统设备;汽机循环水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包括取排水管线;汽机对外供热系统,焓差补偿系统设备机务部分;化学专业系统设备,包括化学水系统、精处理、污水系统、原水管线、电解海水制氯装置、水岛系统、尿素车间系统设备等机务、电气一次部分;石灰石粉接卸与制浆、供浆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外供压缩空气站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1、2号机灰渣磨粉系统设备、脱硫废水零排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上述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临修、抢修、C修、安健环整改和文明生产整改,以及对其它短期合同项目的验收及监护任务等。
2.1.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2号机组日常维护及1、2号机组各一次C级检修工作。包括(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详尽内容按照惠电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号机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一、二号机组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一次(储能调频系统、220KV升压站设备维护工作)、灰硫专业、化学专业单元制系统设备;汽机循环水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包括取排水管线;汽机对外供热系统,焓差补偿系统设备机务部分;化学专业系统设备,包括化学水系统、精处理、污水系统、原水管线、电解海水制氯装置、水岛系统、尿素车间系统设备等机务、电气一次部分;石灰石粉接卸与制浆、供浆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外供压缩空气站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1、2号机灰渣磨粉系统设备、脱硫废水零排系统设备机务、电气一次部分;上述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临修、抢修、C修、安健环整改和文明生产整改,以及对其它短期合同项目的验收及监护任务等。本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未详尽内容按照惠电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本标段范围不包含上述区域内热控、土建专业设备维修及吹灰器、消防设备、暖通、电梯、固定安装的起重设备等,但与上述专业的配合工作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如焊接、拆装人孔门之类。
(3)合同期内由于技改工作新增加和减少的设备属于本项目范围,不再另行变更费用。
(4)在投标人责任范围内,但由于系统无法隔离且投标人能力不足无法消除的缺陷,需投标人自行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予以处理。
(5)日常维护范围以外的小型委托项目,如专项整改、专项修理等。 在惠电维护范围内实施的单项工程工作,紧急抢修或临修中立即恢复设备原始性能均属于本标段范畴;其它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人工、耗材预算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厂控一般项目等单项工程包含在本合同日常维护内,上述部分超过5万元的,招标人可选择委托投标人进行施工,费用列支专项修理费。这里及以下条文中所述的厂控非标、技改等单项工程投标人配合部分预算是否超过5万元以招标人的项目费用预算金额为准。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措施费及其用途,并在报价明细中单独列安全措施费且不低于法定比例,该部分费用由招标人安监部门审核安全措施费具体使用情况后据实结算。
(7)详细的维护范围及分工细则详见附件1:维护工程系统及主要设备清单。
(8)维护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维护过程中除拆下的废旧物资按照招标人要求地点放置,其余垃圾废物、擦油布等均由投标人委托有固废物资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清理出厂,且不得在招标人厂内堆放。
2.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2.1.5服务期限:自2025年08月01日至2028年07月31日(总工期36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老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许可范围为110KV以上)(新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的机组日常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维护范围需包含汽机、锅炉、电气一次、220KV及以上升压站设备维护工作),且合同已履约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的合同业绩1份(检修范围需包含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灰硫设备检修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1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邮 编:516082
联 系 人:杜萌洲
电 话:18819695155
电子邮箱:16188432@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 话:023-63602019
电子邮箱:20063008@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