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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扩建项目(一期)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7-07 11:55
浏览次数: 3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702033214329121建设单位法人:龙进军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昆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5-370271-89-02-840900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69-31--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4-C3434-连续搬运设备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
中心坐标:经度:120.2994 纬度: 36.2991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6-20
环评审批文号:青环承诺审(高新)〔2024〕14号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2033214329121001X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5-04-21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95运营单位名称: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3702033214329121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913702033214329121验收监测单位:青岛智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370214MA3UKYMW3W竣工时间:2025-04-10
调试起始时间:2025-04-15调试结束时间:2025-05-15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2025-06-09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7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http://www.jiehuaest.com/article-148-5632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扩建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项目占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项目占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约95万元。
变动情况及原因: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的内容中年产堆垛机600台/a、智能物流设备焊接件半成品25430套/a、智能物流设备钣金件半成品25430套/a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厂区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1、智能物流设备钣金件半成品:激光切割→打磨→折弯→钻攻中心→预脱脂及脱脂→水洗及纯水洗→硅烷化→纯水洗2、3→水分烘干→喷粉→固化。 2、智能物流设备焊接件半成品:智能物流设备焊接件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仅比智能物流设备钣金件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在折弯后增加焊接、打磨两道工序,其余均一致。 3、堆垛机:机械加工→抛丸→焊接→打磨→钻攻中心→预脱脂及脱脂→水洗及纯水洗1→硅烷化→纯水洗2、3→水分烘干→喷粉→固化→装配。 4、热洁:喷粉线挂件循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当有大量粉末涂料粘附时,使用热洁炉进行热洁处理实际建设情况:1、智能物流设备钣金件半成品:激光切割→打磨→折弯→钻攻中心→预脱脂及脱脂→水洗及纯水洗→硅烷化→纯水洗2、3→水分烘干→喷粉→固化。 2、智能物流设备焊接件半成品:智能物流设备焊接件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仅比智能物流设备钣金件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在折弯后增加焊接、打磨两道工序,其余均一致。 3、堆垛机:机械加工→抛丸→焊接→打磨→钻攻中心→预脱脂及脱脂→水洗及纯水洗1→硅烷化→纯水洗2、3→水分烘干→喷粉→固化→装配。
变动情况及原因:一期未建设热洁工序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水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槽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下吸风装置及自带滤筒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喷粉房产生的喷粉粉尘分别通过风机产生的负压被吸入自带旋风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水分烘干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5)热洁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热洁炉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 设1座9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下脚料、废包装袋、废焊渣、废钢丸、废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设1座6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酸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实际建设情况:水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槽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下吸风装置及自带滤筒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喷粉房产生的喷粉粉尘分别通过风机产生的负压被吸入自带旋风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4)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水分烘干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本期热洁炉未建设;(6)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 设1座9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下脚料、废包装袋、废焊渣、废钢丸、废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设1座6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酸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一期未建设热洁工序;项目污水处理站不使用硫酸,改为使用草酸。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成的)本工程(本期建设的)总体工程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实际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
废水水量 (万吨/年)0.0510.16570.1943000.2170.166
COD(吨/年)0.230.4410.567000.6710.441
氨氮(吨/年)0.0150.020.052000.0350.02
总磷(吨/年)0000000
总氮(吨/年)0000000
废气气量 (万立方米/年)493.6715180.9715180.970015674.6415180.97/
二氧化硫(吨/年)000.09020000/
氮氧化物(吨/年)00.17280.3142000.1730.173/
颗粒物(吨/年)0.049300.7074000.049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00.02880.058000.0290.029/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污水处理站(混凝+絮凝+沉淀+隔油+过滤+膜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主要处理工艺:混凝+絮凝+沉淀+隔油+过滤+膜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SS、COD、BOD5、石油类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50%
2自带旋风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喷粉房产生的喷粉粉尘分别通过风机产生的负压被吸入自带旋风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50%
3“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水分烘干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监测期间,DA003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
4滤筒除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下吸风装置及自带滤筒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5滤筒除尘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中3类标准要求,锦安路侧(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设1座60平方危废暂存间及1座90平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设1座60平方危废暂存间及1座90平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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