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7-08
项目名称 | 吉林省同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绿地锅炉房3#、4#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与同心路交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0 |
建设单位 |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拱文一 |
联系人 | 李欣 | 联系电话 | 180****9670 |
项目投资(万元) | 19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9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针对为2台65T/h燃煤热水锅炉环保设备改造项目。现配套2台湿式除尘器和2台大水体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本次改造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脱硝系统采用SNCR SCR联合脱硝技术,达到烟气超低排放标准。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本项目属于环保治理项目,项目实施的本身不新增环境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废气环境空气构成污染影响。同时,本项目对现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后将对厂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起到削减作用。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运营期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垃圾产生。废脱硫渣、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粉煤灰、炉渣由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
承诺: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拱文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拱文一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220106000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