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锅炉  天津  2005年  节能降耗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位于原平市沿沟乡大营村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9-03 12:07
浏览次数: 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位于原平市沿沟乡大营村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SX1000082-4

转让底价:1192.15万元保证金:350 万元

资产类别房产;土地使用权

标的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项目负责人郭洪君 15235021271

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披露起始日期2025-09-04披露结束日期2025-09-30
踏勘时间公告时间内

标的踏勘联系人段先生 13353406527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位于原平市沿沟乡大营村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项目编号GR2025SX1000082-4
转让底价(万元)1192.15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披露起始日期2025-09-04
披露结束日期2025-09-30

标的简况

房产
权利人农发行忻州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2000122号
房屋用途其他用房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3735.09
是否存在居住权
土地用途其他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培训中心
出让终止日期2037-10-1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房产
权利人农发行忻州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2000123号
房屋用途其他用房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948.81
是否存在居住权
土地用途其他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培训中心
出让终止日期2037-10-1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地区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原国用(2003)第000356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13334
终止日期2037-7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地类(用途)其他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商业金融业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地区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原国用(2003)第00035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2666.7
终止日期2038-12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地类(用途)其他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商业金融业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平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原平国用(99)字第0315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10000
终止日期2037-10-1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地类(用途)其他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培训中心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地区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原国用(2003)第00021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3380
终止日期2040-6-7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地类(用途)其他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金融保险业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
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地区分行培训中心
产权证号原国用(2003)第000357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2667
终止日期2038-12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地类(用途)其他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商业金融业
是否存在租赁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资产描述

以实物为准

标的所在地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沿沟乡大营村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处置大营培训中心的批复(晋农发银复【2024】18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3)同意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查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到转让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情况),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能否权属转移登记、受让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5、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6、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7、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其中5处建筑物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或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需提前了解标的房产详细情况及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充分判断权属瑕疵,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最终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其中配电室及厨房建成于2001年,建筑面积96.22㎡;机房建成于2001年,建筑面积56.28㎡;别墅1建成于2003年,建筑面积481.91㎡;别墅2建成于2003年,建筑面积1565.07㎡;锅炉房建成于2001年,建筑面积140.49㎡;

2.房权证字第2000123号房产证中4幢建筑面积为122.85㎡的建筑现已拆除;

3.转让标的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土地使用权、附着物,不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权利;

4.该项目介绍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若产生相关法律纠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

是否设置保留价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350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评估报告:建筑物状况.pdf

附件(7

附件5.jpg

附件4.jpg

附件3.jpg

附件1.jpg

附件2.jpg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