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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能源动力岛分公司2025年脱硫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10-16 13:26
浏览次数: 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采购公告

中星能源动力岛分公司2025年脱硫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6 12:44:26

交易信息分类

综合交易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5-10-16 13:00 至 2025-10-21 23:59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文件售价(元)

0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2 14:30

开标时间 

2025-10-22 14:30

开标地点

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中星能源动力岛分公司2025年脱硫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对中星能源动力岛分公司2025年脱硫消泡剂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星能源动力岛分公司2025年脱硫消泡剂采购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50242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项目概况:动力岛项目现有3台高温高压煤粉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480t/h。设置3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吸收塔,每台吸收塔浆液池正常运行容积550m3。2024年全年,每台机组运行小时数8200小时左右,机组负荷率80%左右。我公司目前使用国内某厂家消泡剂消耗情况如下,每台吸收塔每8小时添加一次,一次约2公斤,浆液循环泵电流稳定,吸收塔溢流口无泡沫溢出。因此,按照每台塔添加量≤8公斤/天计,本次采购消泡剂年总量≤8吨。本次所采购8吨脱硫消泡剂为甲方一年使用量,消泡剂质量能达到技术要求情况下,8吨消泡剂完全满足现场使用,若消泡剂存有消泡能力差现象,甲方使用超出8吨后,乙方应持续无偿供应,直至本次合同期结束。

2.3采购范围:中星能源一期动力岛脱硫消泡剂采购,年采购8吨。

2.4供货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采购控制价:187250元,采购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187250×95%=177887.5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份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脱硫消泡剂销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与合同甲乙方须对应,如与合同金额不匹配,供应商需补充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6 日至2025年 10 月 21 日;

4.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 月 22 日 14:15 ;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报价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或单项价格超过采购人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0.37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将银行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响应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9.本次竞争性谈判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8-82256886

电话:0518-8210668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hulin@jsyangjing.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谈判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录、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谈判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方洋智能有限公司

冯晨

15380270066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采用 3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后续报价,以前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三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监督投诉

若项目谈判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谈判文件有不合理的规定、谈判过程中有排斥供应商等行为),可以向洋井集团监察审计部举报,举报电话:0518-82256229,举报电子邮箱:jcsjb@lygshj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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