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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国投集团2025年第F03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11-05 09:40
浏览次数: 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遂昌县国投集团2025年第F03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GR2025ZJ1009188

挂牌价格 7.55万元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遂昌县国投集团2025年第F03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2025第F03批废旧物资参考清单名称数量单位名称数量仓储空调80套航拍2个保险箱1个航拍/配件2个笔记本电脑53台监控/系统2个冰箱/柜28台健身器材5个尺具类1个开水机2台除湿机2台乐器5个厨具2台录音机8只厨具/锅炉2个灭菌锅1台厨具/排烟1个其他(小件)12个打印机5台热水器24台打印设备58台碎纸机1台地理图1张体操垫14张电话机2只投影/配件13个电脑312台文件柜1个电脑/一体机13台洗衣机2台电脑配件5个显示屏122个电视机59台显微镜2个对讲机2个相机/配件59部钢瓶1个消毒柜4个功放/配件8个消防泵2台功放类5台虚拟1个医疗设备(小)14台哑铃2个装订机2台验钞机1台IPAD平板37个合计981存放情况说明:物资集中存放在溪边路安置小区地下车库及青云小区地下车库内,分两处堆放。


其他披露内容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割合同。 4.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6.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实地查验标的,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查验地点:遂昌县妙高街道溪边路及青云小区地下车库,联系电话:13735967510。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333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704787526U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7.5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标的时应交纳2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待转让方和买受人完成交易后,丽水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函,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至竞买方“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出让方在收到款项后可出具收款凭据,但不提供正规发票。 4.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6.物资交割期间,出让方仓储场地的安全管理由买受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安全、环境安全及作业安全。搬运作业须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现场场地与人员安全,必要时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7.严禁夹带、搬运非标的物资。一经发现,买受方须按价赔偿,且出让方有权终止交付。 8.部分物资可能包含未完全清除的敏感信息,买受方应严格按照《GB/T 29246》相关要求及时销毁,并承担保密义务至该物资完全灭失后满2年。 9.搬运作业完成后,买受方须清理现场。出让方将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验收,如未通过验收,将扣除相应清理费用(场地清理费500元/处,垃圾清运费200元/车);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由出让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凭证,协助买受方办理保证金结算与退还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提前预约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057878977
手机15057878977
传真
邮箱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网址https://www.lscqpt.com/LSPT/
转让方联系人涂先生电话13735967510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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