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大连某锅炉房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某锅炉房改造工程(二次),工程代号2025-JWHJLN-G1012,已由项目有关机关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连某锅炉房改造工程(二次)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3 建设规模:将现有锅炉房改造为库房。现有锅炉房层高约7米,将其改造为2层库房使用。在锅炉房中间位置加钢柱,现锅炉房值班室标高为3.9米,拟在此高度搭设钢梁,将工字钢通过螺栓与原混凝土柱连接,钢梁上现浇2层混凝土楼板,室内增加一部钢制楼梯,用隔断将每层空间分隔为小库房。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8,494.9元(大写:贰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肆元玖角)。
2.5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报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9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算45天内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11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状态已注册(信息已完善),若截图界面不清晰影响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2 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可以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
3.13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任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请报名,有意申请投标者,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yggfcg@163.com。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工程代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4)拟任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原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详见招标文件)。
6.3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17790910177
质疑受理:高助理
联系方式:13011670828
监督人:李助理
电 话:0411-62596777-6310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25年1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