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锅炉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锅炉维保服务
2.项目简介: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承压蒸汽锅炉2台、真空热水机组2台、净水装置一套以及设备配套运行的各阀门、管路、泵和控制器进行全面保养,协助完成锅炉年检、安全阀、压力表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在锅炉出现故障时进行应急抢修。
3.预算:18万元
4.服务期限:3年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8.1 维保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证书;
1.8.2 近三年以来与此项目类似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开标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2. 报名地点:丹阳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行政综合楼219室);
3. 联系人及电话:岳先生;联系电话:13952911586。
4. 报名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维保经营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5. 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6. 开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7.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开标时提供。(样式报名时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