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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各运行部工业炉(窑)及锅炉耐火材料修复检修项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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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6-03-0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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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各运行部工业炉(窑)及锅炉耐火材料修复检修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各运行部工业炉(窑)及锅炉耐火材料修复检修项目( 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各运行部工业炉(窑)及锅炉耐火材料修复检修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煤化工园区C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100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运行部工业炉(窑)及锅炉耐火材料(包括BDO运行部焚烧炉、甲醇运行部气化炉、废酸裂解炉及燃烧炉、热电运行部锅炉冷灰斗、环保建材回转窑、篦冷机、分解炉及预热器、乙炔运行部电石炉、石灰窑、沸腾炉)的检修等工作(检修内容包括:旧衬里更换施工与清运、炉体检查与锚固件修复等)。具体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承包份额为:第一名承揽不低于60%的份额;第二名承揽不高于40%的份额。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一类项目(含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工业炉窑(含锅炉)耐火材料检修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

②冶金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工业炉窑(含锅炉)耐火材料检修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或冶金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2年以来有工业炉窑(含锅炉)耐火材料检修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或冶金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工业炉窑(含锅炉)耐火材料检修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或冶金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3月4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 17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文件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文;

电话:0951-3098801;

电子邮箱:wangw.nxn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21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曹云钦、徐俊薪;

电话:025-66010798、025-66010820;

电子邮箱:caoyq368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邹运良 0951-3098798

电子邮箱

zouyl.nxn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6年3月4日

信息来源: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api/noticeZone/selectById?id=240d7906-7144-47de-91ff-27617fb0ff00&type=T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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