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日 期:2006年8月25日 招标编号:0702-CITC06N62NE-00026
1. 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春轻轨二期电台街车场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供货与安装项目,已由长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制造厂)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设备名称:长春轻轨二期电台街车场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供货与安装
供货和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制造与采购、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3.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燃气红外辐射工程专业安装或相关生产制造的企业均可参加报名投标,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
A、制造厂商的质量保修承诺文件(复印件);
B、投标产品的产品介绍、说明书;
C、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5. 合格投标人可于2006年8月25日至2006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 ,下午2时-4时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以500.00元人民币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 投标文件必须在2006年9月13日9时30分之前递交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以收到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5%。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定于2006年9月13日9时30分,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业 主: 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东北办事处)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胡学彬先生
电 话:0431-8517772,8517776
传 真:0431-851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