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CCGP200610-0003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实验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实验中学锅炉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实验中学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锅炉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
四、建设地点:长春市实验中学
五、工程内容:锅炉房建设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610-656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0610-656 260000 0 260000 0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踏勘现场:长春市实验中学
十二、答疑会时间:2006 年 10 月 31 日 13 时 30 分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实验中学,长春市静月福祉大路2002号
十四、报价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五、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6 年 10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十六、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6 年 11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十七、发放谈判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6 年 11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
十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6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二十、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一、谈判会时间:2006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二十二、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三、谈判保证金:锅炉房建设 2000 元
二十四、工期要求:30天
二十五、报价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锅炉房建设 综合单价
二十七、评标方法:锅炉房建设 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2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的合同价款,剩余10%的合同价款于工程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二十九、结算方式: 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7630588
账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帐号:221000611018170004220
联系人:
丁刚 电话:7635511
马驰 电话:763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