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小区锅炉房项目招标邀请书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民政事业建设处委托,对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小区锅炉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小区锅炉房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BJJQ-2007-089
采购内容:锅炉安装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民政事业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4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5910924-812
传真:659510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7月17日到2007年8月5日 每天9:30-16:30,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415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图纸300元/套,售后不退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具备已通过年审合格的锅炉安装C级(含C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安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已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8月6日9:30
开标时间:2007年8月6日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和平里煤炭大厦22层
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