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长治市锅炉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
根据长治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锅炉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条件及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长政采GK[2007—18]
二、招标内容:见标书明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有固定的生产及经营场所,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招标文件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4日至2007年8月16日。
地点:长治市财政局一楼(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注:投标人购标书前须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锅炉安装施工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制造许可证、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应提交的资料,经审查合格授予标书。投标时须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电话:0355-2119015
联 系 人: 霍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