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燃气锅炉房常压燃气热水锅炉、辅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更改公告
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07〕194号(总第1237号)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燃气锅炉房常压燃气热水锅炉、辅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更改通知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燃气锅炉房招标{豫财招标采购〔2007〕194号(总第1237号)},拟在郑州市金水路6号新购置并安装壹套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配套设备。原招标公告要求投标单位资质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含B级),现改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含C级),其他要求不变。开标时间顺延至2007年9月14日上午9:30整。
招标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代理单位: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