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托,对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锅炉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锅炉竞争性谈判
四、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五、工程内容:型煤锅炉采购及安装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708-499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0708-499 156450 0 0 156450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质量标准:优质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踏勘现场:自行
十二、答疑会时间:2007年09月10日09时30分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报价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十五、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7年09月06日09时53分
十六、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09月13日09时00分
十七、发放谈判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7年09月13日08时30分
十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09月13日09时00分
二十、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一、谈判会时间:2007年09月13日09时00分
二十二、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三、谈判保证金:锅炉采购1500元
二十四、工期要求:20天
二十五、报价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锅炉生产D级(含D级)资质并具有安装资质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锅炉采购综合单价
二十七、评标方法:锅炉采购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30%的合同价款;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付60%的合同价款;剩余10%的合同价款于一年后付清。
二十九、结算方式: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30011
传真:7630588
账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帐号:221000611018170004220
联系人:
丁刚 电话:88779626
张辉 电话: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