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受辽宁职业学院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职业学院热水锅炉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职业学院热水锅炉采购
2.采购文件编号:LNZC20070124
3.项目内容:锅炉主机及辅机;锅炉型号:DZL7.0-1.0-115/70-AⅡ,数量1台。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
5.报价限额:80万元。超过报价限额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07年5月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及2007年5月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锅炉的生产厂家具有B级或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3.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锅炉制造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07年9月11日-2007年9月17日,每日9:00-11:00、13:30-16:30(双休日除外),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04室出售,1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7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会议室。
注:为了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供应商应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免费办理供应商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信息库手续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10002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联系人:李向东
电话:23496775
传真:2349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