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所需锅炉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且供货能力强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人民政府锅炉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4MW额定热功率常压采暖锅炉2台(带节煤器,除尘器等)
合格竞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能力,能确保及时供货,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
付款计划:签订合同后付10%,锅炉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采暖期过后付30%。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9月27日至200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节假日不办公)。
地址: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国土资源局楼下)
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29日上午12:00前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29日下午15:00前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余丽华、郝家丽
电话:0953-2011093
谈判时间:2007年9月29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附加说明:
1、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它需提交的资质文件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参加谈判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如该项目因竞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竞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