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审计局委托,就其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TP07-111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购买及安装燃气蒸汽锅炉一台及配件,取暖面积约18000㎡。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锅炉)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7、具有锅炉安装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10月11日-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新乡市新飞大道81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管理科(310房间)。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73-2022856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07年10月25日下午14:30整
八、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道81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九、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先生、袁先生
电话:0373-3206569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 0373-2818634
市监察局 0373-3076016
市审计局 0373-3696321
注意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