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财政局委托,给灵武市公安局采购1台锅炉,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NXLW07135号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
三、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
1:注册登记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四、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先到灵武市公安局所进行资格预审,凭市公安局的推荐函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购领招标书。
六、投标时间:2007年10月25日——11月1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日16:30时整
八、开标时间:2007年11月1日16:30时整
九、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锅炉 1台
以上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宁夏灵武市公安局锅炉政府采购谈判文件》
十、标书制作费:每本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秀莲、冯月娟
电话:0951—4021324、138950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