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审计局委托,就其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已于2007年10月10日上发布了谈判公告,原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1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现将报名时间延长至“2007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延长为:2007年11月2日下午14:30整。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锅炉)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7、具有锅炉安装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新乡市新飞大道81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管理科(310房间)。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73-2022856
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道81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先生、袁先生
电话:0373-3206569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0373-2818634
市监察局0373-3076016
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注意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