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锅炉”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07-0358/CG(P)20071315
(2)项目名称:锅炉
(3)采购内容:01品目:锅炉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锅炉(电动)1台 DZH0.7----0.7/95/75--X(AⅡ)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循环泵2套 IR65--160
流量50
扬程32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烟囱12米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仪表阀门1套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炉排片28根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补水泵1套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电控箱1台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除污器、烟道1套 炉配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9排风扇1台 220/380V ¢400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配电照明40套 套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锅炉房新增面积(含拆除部分)12平方米 面积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2锅炉及辅机拆除、安装1套 拆除的旧辅机不再使用
、安装新的锅炉
可以看现场:
联系人:刘红民:15904061552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特种装备制造许可证。
(4)锅炉安装许可证。
3.获得谈判采购文件
自北京时间2007年11月1日起,各相关投标人可通过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看现场与用户单位联系:
联系人:刘红民:15904061552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与开标时间
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7年11月12日下午1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免费。
7. 供应商入库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办理入库登记(联系电话:024-22896646、22896679)。
8.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编:110003
联系人:王宇飞
电话:024-22896656、22896640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2007110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