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指挥部拟对北区锅炉房扩建工程锅炉静电除尘器及湿法脱硫除尘器供应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备为二台70MW燃煤高温热水链条锅炉配套的2台静电除尘器、2台脱硫除尘器及辅助设施、设备的供应与安装调试。
1.静电除尘器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
静电除尘器要求三电场平板卧式,数量2台。
技术标准、配套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脱硫除尘器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
脱硫除尘器采用喷淋自激式,数量2台。本体采用麻石塔式。
技术标准、配套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工程内容为工程概况中列明的设备、工艺安装及供应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三、建设地点
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供热中心院内。
四、建设工期计划于2008年4月1日开工,2008年9月1日完成安装,2008年10月30日调试完毕,计划工期5个月。
五、招标条件
(1)具有国家环保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或乌鲁木齐市环保局颁发的环保产品登记证(具备其一即可),其中,静电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器必须同时具备此条件。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静电除尘器设备供应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主办方和协议方企业注册资金均要求在500万元以上,疆外企业在疆须具有常设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
(4)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5)近5年内,疆内80T/H及以上锅炉配套的静电除尘及湿法脱硫设备销售安装业绩。
六、投标报名应提交资料
投标报名的企业除提供本企业及联合体企业运营资质外,还应按照应按照第五条【招标条件】列明的条件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并将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1)企业产品登记证(已年审合格,联合体各方均具有)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近5年内,类似相关业绩。
5)投标人联系人名称及手机电话传真等通讯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午19:00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机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和庆峰
电话:38053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机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318室
联系人:闵冬丽、姚琦
电话/传真:0991-3807466、3806884、1599916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