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受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HIL07011010
2、招标范围:广东台山发电厂二期(首两台1000MW级机组)扩建工程桩基工程分两个标段(A、B标)。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专业性、优越性,将标段划分如下:
2.1 A标段:6号机组主厂房桩基,6号机组锅炉房桩基,6号机组电除尘桩基,本区域内综合管廊桩基,6、7机组电除尘以南除输煤系统以外的所有建构筑物桩基。6、7号机组主厂房分界线变形缝联合基础桩属A标段。
2.2 B标段:7号机组主厂房桩基,7号机组锅炉房桩基,7号机组电除尘桩基,集控楼桩基,机组排水槽桩基,本区域内综合管廊桩基,输煤系统桩基,A排以北所有建构筑物桩基。
2.3 土石方开挖及桩头处理不在本标范围内。
3、招标标段内容:
3.1 打桩前的地面整理(包括为探明地下管线采取的挖方、夯填)、排水。
3.2 桩机的进、出厂。
3.3 打桩的全过程施工。
3.4 做好小区域安全围栏,桩顶到自然地面部分桩孔段用土填满填实,填实后的桩位插安全标志,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5 配合桩检测、定检工程桩桩位的土方开挖、破截抽/定检桩桩头,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土方回填。
3.6 泥浆运到海滨大道边的弃土区,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到厂外。
3.7 本工程施工分为四种桩型,分别为Φ600mm、Φ800mm、Φ1000mm、Φ1200mm;桩长见桩表。
3.8 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对周围的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的毁坏由承包商按原有标准进行恢复,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商自理。
4、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通过专业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冲(钻)孔灌注桩施工业绩5家及以上,且有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量在6000m3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5、资金来源:本项目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0%)、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合资组建的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占发电工程总投资的25%。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6、投标人选择标段方式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2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15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公告资质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包括拟任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
联系人:芦焯联(0750-5275336)
传真:0750-5275334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编:100011
电话:010-58132357/58131179/58131106
传真:010-58131164
联系人:毛秉田、张小晟、苏玉莉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02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