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的惠山新城中心学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蓄能电加热锅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规模:供3000人使用;
2.1.2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1.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
2.1.4资金来源:自筹;
2.1.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开发区;
2.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报名条件:具备本工程所需蓄能电加热锅炉设备供应能力,并具有安装、维修能力的制造商、经销商。
5、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下午4:00时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山区建设局6楼,惠山开发区政和大道209号)报名,报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无联系电话视为报名无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供货商需提供品牌制造商的代理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报名资料密封好后投入惠山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1号箱。
6、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发放资格预审文件,作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惠山新城中心学校蓄能电加热锅炉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时携带:营业执照、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安装维修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三年财务报表及资格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8、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8年1月10日下午14:00时以前送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将在申请书截至的同一时间开始。
9、资格预审结果将公布,并预计于2008年1月1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联系人:周星13921280090
招标代理: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将艳萍1381209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