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采购燃气锅炉
(二)项目编号:GGPC-[2008]003
(三)简要介绍项目性质:
采购内容项目性质最高限价交付使用期
立式燃气热水锅炉(不锈钢)3台功率:30万大卡
液化气耗:13-14m3/h
供气压力:30mbar人民币90万元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常压热水锅炉生产许可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三)需具备锅炉安装资质(如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安装,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及受托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
(四)在广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资格性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24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已购买GPC-[2007]426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凭原工本费收据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免费索取招标文件。)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款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恒福支行
账号:80010220481101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GPC-[2008]003号招标文件”
(五)本中心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无论何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须准确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起义路200号
电话:8311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
邮编:510095
采购项目联系:020-刘伟83504538
传真电话:020-83581722-337
招标文件工本费查询电话:020-83582957廖小姐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