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用户委托,就吉林省大安市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吉林省大安市污水治理工程安装工程。工程由厂区围墙、厂区道路、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涡流沉砂池、综合生化池、污泥浓缩脱水间、消毒间、鼓风机房变电所、综合楼、锅炉房的安装工程,及各个建(构)筑物的电气、仪表几部分工程内容组成。
2.2资金来源:国债。
2.3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东南部,南湖以北区域。
2.4工期:三个月。
2.5工程质量:合格。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为二级及以上资质一人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月11日至2008年1月17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上述材料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电话:0431-82752845。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2008年1月31日前提交。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9.定于2008年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开标。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招标人:大安市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安市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凯
电话:0436-5252287、136343652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号:35910188000066245
邮编:130041
联系人:蒋晶女士、孔晓春女士
电话:0431-88652504
传真:0431-88652504、0431-88652524
邮箱:86198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