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高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现对2008年1月16日公告的项目编号为0658-0801SZTC5502T的高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如下:
在谈判文件的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资格中,第三、四点更正为:
3)如是经销商,则须提供市级或以上相关机构颁发的锅炉安装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能提供及时、上门、优质的售后服务。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原谈判文件与澄清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联系人:冼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02733
招标代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